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0日讯 近日,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称其正在上初二的孩子购买电子烟,要求查处。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下达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泰安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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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含电子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烟草专卖局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并发布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就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规范校园周围距离标准及测量标准、清理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规定、切实加强烟草市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售烟违法行为、全面从严监管电子烟经营行为、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
闪电新闻记者 王迅 泰安报道